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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為絲葉石龍尾應為印度石龍尾的同物異名。隨後,Yamazaki(1982)再度認為日本產此類石龍尾應採用L. indica為其種名,並指稱「印度石龍尾之形態變異極大,小苞片之有無並非有效之鑑定依據」。然而他在1985年對全屬的分類檢討中,L. trichophyllaL. stipitata則完全未被提及。直至最新版本的日本植物誌,L. indica仍被應用於日本、朝鮮半島與臺灣產的族群上。Hong et al. (1998)在中國植物志中亦認為臺灣產有印度石龍尾。至此,日本與中國大陸學者皆根據過去的分類處理認為:(1) 絲葉石龍尾與長柄石龍尾皆為印度石龍尾的同物異名;(2) 因此,印度石龍尾亦產於臺灣。
  然而,印度石龍尾的種定義由於Philcox本人(1970)與Wannan & Waterhouse (1985)的新發現已產生了鬆動。Philcox認為,過去在馬來半島與非洲被認為是印度石龍尾的植物,實際上與印度產的印度石龍尾應屬於完全不同的種。Wannan & Waterhouse更進一步把澳洲的「印度石龍尾」處理為獨立的新種--澳洲石龍尾L. australis。根據Philcox與Wannan & Waterhouse對真正的印度石龍尾的確認(verification),我們在臺灣完全見不到這種類型的植物。
  至於臺灣產種類的學名判用歷史則相當複雜。除了前段所述牽涉無柄花石龍尾的部份之外,李惠林教授於1950年,將桃園產的一份標本判定為Limnophila indica (L.) Druce。而在1978年所出版的臺灣植物誌第1版,李又將L. trichophylla這個學名引入臺灣使用,並認為臺灣過去文獻中所載所有"具輪生沉水葉的石龍尾",無論學名被註記為L. sessiliflora
L. stipitata或是L. indica,都是同一種。Yang(1987)則認為宜蘭(指雙連埤)產為印度石龍尾,而臺灣植物誌第1版對「L. trichophylla」所作的敘述混有「L. sessiliflora」與「L. indica」兩種植物的成份。然而自Yamazaki(1968-)與Philcox(1970-)開始對本屬進行訂正起,絲葉石龍尾
(L. trichophylla)的模式標本卻從未被檢查過。Komarov在滿洲植物誌所提供的繪圖與描述因為過於簡單且不具關鍵性特徵,使我們無法判定所謂的絲葉石龍尾到底是那一種植物,直至2001年9月,在自然科學博物館楊宗愈博士與Komarov紀念標本館的協助下,我們才得以檢查到絲葉石龍尾的模式標本。
  在我們分別檢查過印度石龍尾、長柄石龍尾與絲葉石龍尾的模式標本,並多年觀察各地的石龍尾活體植物後,我們認為這3個物種皆應被視為獨立的物種。臺灣目前並無真正的印度石龍尾,而有關於
L.
trichophyllaL. stipitata的分類處理研究將在未來以專文發表討論之。
  此外,林春吉(2000)所圖示之絲葉石龍尾應為長柄石龍尾鑑定之誤,而其所圖示之長柄石龍尾則應為絲葉石龍尾。至於林所謂的「屏東石龍尾」,因個體過少,且尚未見到果實,目前無法判斷其種類。而楊國禎(2000)報導自屏東九如泉之石龍尾應屬長柄石龍尾,而非絲葉石龍尾。

13. 擬櫻草 Lindernia anagallidea (Michx.) Penn.
  莖斜上,多分枝。葉無或近無柄,卵或卵狀披針形,長達1.8 cm,寬達0.6 cm,3-5條基出脈,基部圓或漸狹,近全緣。花梗細長,連同花一起的長度遠超過正下方葉片;花萼片線形,裂至基部;花冠白或灰紫紅色。蒴果橢圓形,明顯長於宿存萼片。